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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编制!南阳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11名【7.25-7.2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宛城区 部分事业单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111 名, 现公告 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宛城区 9个 乡镇办主要负责辖区内 党的建设、经济发展、乡村建设、公共服务、平安建设、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服务等工作。

2、宛城区粮食流通执法大队系宛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粮食流通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3 、宛城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系宛城区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4 、宛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 :( 1 ) 宛城区文化馆负责全区文化对外交流 、 文化辅导和指导工作, 负责 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现、挖掘、整理、传承、上报 等 工作。 ( 2 ) 宛城区文物保护中心 负责 指导、协调处理全区文物保护、研究、宣传、利用等工作,组织文物和博物馆领域科学研究及交流、文物科学保护工作等。

5 、宛城区融媒体中心 系宛城 区委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区新闻宣传舆论工作的重要职责,是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

6 、宛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宛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理等工作。

以上招聘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二、招聘原则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111 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图片可放大查看)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专业以及其 他 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相应的毕业证;

(五)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要求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35周岁以下,要求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 八 ) 具备拟录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职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类)的,即该门类(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 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招聘办法。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申请

2022年7月 25 日8:30至7月 27 日18:00 , 报考 人员 登录http://wancheng.pzhl.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公开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 人员 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查看通知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 或其主管部门 根据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 人员 填报的信息进行 报名 资格 审查 。 报名资格审查 截止时间:202 2 年 7 月 28 日1 8 :00。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 人员 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聘用诚信档案库。

3、查询报名资格 审查 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 报名 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 人员 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通过报名资格 审查 的报考 人员 ,不能再改报 其他 岗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

报名资格 审查 通过后, 报考人员 登陆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 2022年7月 29 日12:00 后 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 报考人员 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 报考人员 报名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 审查 后,于 2022年7月 28 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 到宛城区人才交流中心就业科(南阳市张衡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北角农业银行四楼)办理免缴考务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人员请 及时关注招聘考试专用网站,按公示时间 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 打印准考证具体 时间将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进入面试,需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验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3:1。达不到3:1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对拟聘用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 或其主管部门 通知其 于 2022年7月 30 日( 9:00- 12:00) 重新选报 其他 岗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2.宛城区 瓦店镇人民政府 1202、1203 岗位, 报名 人数与 该 岗位 招聘人数 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仅为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3 .报名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关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有疑问,请拨打招聘岗位表上对应招聘 岗位 咨询 电话 。

4 .在职人员报考 前 需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5 .报名时 报考人员 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理性、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因误报、错报岗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 人员 本人承担。如果报考 人员 不符合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那么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加分政策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 服务期满 且 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 < 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 > ;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 10 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 2022年7月 28 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携带相关材料到宛城区人才交流中心就业科(南阳市张衡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北角农业银行四楼)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 干部 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以上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宛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 5 01、2 5 02、2 5 03、2 5 04、2 5 05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其 他 所有招聘岗位笔试内容 均 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原始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 人员 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公开招聘数额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宛城区 瓦店镇人民政府 1202、1203 岗位, 报名 人数与 该 岗位 招聘人数 的比例等于或小于3:1的, 全员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 宛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 5 01、2 5 02、2 5 03、2 5 04、2 5 05岗位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医学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其 他 所有招聘岗位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心理素质、仪表举止等。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本次公开招聘专用网站公布。

面试确认时,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登记表》2份、应聘岗位 条件 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报考人员 ,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确认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结构化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学历高、面试成绩高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考察主要是对 报考人员 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 报考人员的 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 考人员 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新聘人员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上岗一个月后,集中验证指纹影像信息,若发现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成立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2.实行回避制度。 凡参与此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一律实行公务回避。

3.疫情防控。 在招聘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4.严格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过程中,严肃考风考纪,严把资格审查关、考试关、考察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考试保密制度、登记备案制度,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区纪委监委派出专人监督公开招聘工作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确保整个公开招聘过程公开、公正。无论是工作人员、报考人员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5.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①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②考试过程中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6. 公开招聘 专用网站。 宛城区政府网站 (http://www.wancheng.gov.cn) 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报考 人员 本人,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 报考人员 ,均视为自动弃权。

7.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 公告 由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77-6 0665046 (宛城区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377-63227139(宛城区人社局信访室)

(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请拨打对应招聘单位或其 主管部门 的咨询电话,咨询电话 详见 岗 位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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