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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共享平台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相关院(部):

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已经建设完成,根据《南阳理工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为使平台能够尽快正式上线运行,推动开放共享工作顺利展开,需要在平台上进一步完善有关仪器开放信息,制定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善信息范围

经批准纳入学校共享平台的仪器设备(见附件1)需在信息平台上补充完整具体仪器信息,包括:设备简介、基本功能、技术指标、操作指南、操作规程、放置地点(楼、房间号)、型号、主要应用、设备图片、开放时间、收费标准等。

二、收费管理

(一)除校内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使用共享平台仪器设备均应收取一定费用,相关学院需制定每台开放共享仪器的收费标准,由财务处按照收费标准统一进行收取。收费标准的制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开放共享方式:送样测试、预约使用

2、开放范围:院内、校内、校内外

3、计费方式:按使用时间、按使用次数、按样品数

(二)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仪器设备使用收费项目包括实验材料费、水电消耗费、人工服务费、仪器设备折旧维修费及管理费等。开放设备所属单位拟定收费标准时,可参照如下依据:

1、国内同类仪器设备收费情况。

2、以每小时收费不超过设备原价的0.03%(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确定使用单价。

3、按收费项目分项计算单价。其中,水电消耗费根据实验过程中消耗的水电数量据实收取;仪器设备折旧维修费=仪器设备折旧率×使用机时数(仪器设备折旧费率=仪器设备账面价值÷折旧年限÷1080小时,折旧年限:机电设备20年,精密仪器15年);人工服务及管理费包括仪器设备操作和咨询、测试数据分析、计算等服务费用,按实验材料费、水电消耗费和仪器设备折旧维修费总额的1520%核定。

4、以上收费标准中,实验材料费均按实际价格收取。

(三)所收费用按照《南阳理工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 相关工作及时间要求

(一)截止到2018513日,各院(部)完成共享平台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的制定(见附件2)并报送到实验设备处备案。

(二)截止到2018513日,登录《南阳理工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完善开放共享仪器信息和收费标准的设置。

四、工作考核

对共享平台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学校将依据《南阳理工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并予以公示。对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档次的,分别按照20%10%的幅度上浮该单位下一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运行专项经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按照30%的幅度核减该单位下一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运行专项经费。

五、注意事项

报送附件2《南阳理工学院共享平台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至实验设备处,电子版发送至8539328@qq.com,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实验设备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行政楼110室)。

联系人:崔峰                电话:0377-6223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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